第四十八章 和同为一家 (第1/2页)
在黄明远的心中,欲化夷为夏,则通婚先行!
怎么个民族融合,自然是汉族将其他民族融合了,高举着民族融合的旗帜,若不通婚,岂不是在放屁吗?
凡汉胡通婚,则汉人愈多,胡人愈少。
在中国人的认知中,父为汉人,母为臣邦蛮夷,其子是汉人;父为臣邦蛮夷,母亲是汉人,其子也算汉人。当年匈奴被鲜卑压制,势力衰弱,为了得到东汉王朝的支持,便以汉匈奴曾和亲,当以舅姓名之,中原王朝也是欣然同意,这才有匈奴王族改挛鞮氏为刘氏。
当然黄明远主要是让汉人男子娶胡女,一方面丰州汉女极其稀少,人口比例失调,来这求生活的大多都是壮年男丁,若是不另辟蹊径,那丰州男子大多都要打光棍;另一方面将胡人中优秀的女性全部娶到汉人这边,而胡人男女比例也将失调,则胡女愈少,胡人愈少,多年以后,无胡人也。
自然这些汉胡通婚的子嗣,当全部被算作汉人。
当年秦朝人征服巴蜀,就曾经下令只有父母同为蛮夷,生下的孩子才是蛮夷。而不管父亲还是母亲,只要有一方是秦人,生下的孩子就不能是蛮夷,只能是秦人户口……
到最后,巴蜀几乎没有多少真正的巴人。
当然这件事是不能正大光明的去说的,也是胡人无法阻止的,毕竟嫁给一个汉人男子比一辈子窝在胡人帐篷里强多了。
即使有人看出来黄明远的用意,也阻止不了。
此策的核心是同化,润物无声的将胡人融入汉人的血脉之中。
跟那些只要父母双方有一个是少数民族户口,子女便可以改汉为少,以求获得那点蝇头小利的政策相比,到底孰优孰劣?当年奥匈帝国固一世之雄也,缘何瞬间崩裂,不亦为前车之鉴吗?
为了彻底消弭众人的议论,黄明远亲自下令:凡丰州编户齐民之百姓,无论汉、胡,皆是隋人。若消弭汉、胡之矛盾,开丰州之太平,自是放开两族之禁防,胡获信任,此事无如通婚之便也。今诸子抱残守缺,竟以其有悖人伦驳之,是意欲阻止诸部入华夏乎?是意欲乱丰州乎?凡再有言汉、胡通婚不当者,按造谣生事、祸乱人心罪论处。
黄明远这条杀气腾腾的律令出炉之后,自是万籁俱寂,再也没有人敢在明面上大言不惭了。
没有人会怀疑黄明远的杀意。
丰州官吏的效率很快,差不多有一旬的日子,约有三千多名胡人未婚女子便被挑选出来,送到了九原城。
说是甄选,其实一开始还比较严格,到了最后胡女的人数实在是不够,只得把愿意嫁予隋军将士的全部都带来了。
丰州有兵数万,大多数都是未婚的青壮,仅仅只有三千多人哪里够分。众人争执不休,到最后黄明远只得下令,娶妾者放在后边,先紧着娶老婆的来。
至于说这么多人,谁先谁后,将会按照官职、爵位、战功来排号。军中本来就是阶级森严的地方,众人倒也无话可说。
这时候黄明远才发现丰州女性缺的不是一点半点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